為加強政協常委與政協委員的經常性聯系,增強政協工作活力,推進新時期政協工作的開展,建立市政協常委聯系委員制度。
一、每位市政協常委根據其所在界別聯系6-8名委員。
二、聯系委員每年不少于兩次,可通過走訪、約談、電話聯絡、征求意見、召開座談會等形式交流思想,加強溝通。
三、常委與委員聯系的主要任務是:了解委員的履職情況;了解委員對常委會、政協機關工作的意見、建議;聽取委員對市委、市政府重大決策實施方面的意見、建議。
四、對委員反映的重大問題和有價值的意見、建議,要及時整理并以調研報告、提案、社情民意等形式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反映。
五、要在政治上關心委員,力所能及地幫助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、困難,使委員在履行職能中更好地發揮作用。
六、市政協辦公室、調研室負責對聯系工作的宣傳報道、社情民意信息收集和經驗交流。
七、有關聯系活動的聯絡協調、服務溝通工作,由市政協辦公室和專門委員會辦公室承辦,年終以委室為單位形成本年度聯系工作總結。
八、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實施。